网站“蚕豆网”泄密案迎来终审判决。
网站的经营者,被告在明知其所发布的内容涉密,且相关内容并非来自游戏官方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整理、传播,并冠之以“内鬼”“爆料”等字样,借此吸引用户关注,获取流量收益,明显具有不正当性,以及攀附游戏热度的主观故意。被告的行为可能导致尚处于开发过程中的、不完整的游戏内容被提前泄露,会导致玩家对新版本游戏内容产生片面评价,影响游戏的口碑和声誉。2024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蚕豆网”运营方构成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应赔偿米哈游33万元。“蚕豆网”运营方随后提起上诉。
2025年3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