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汇成还发起了另外两桩借款纠纷诉讼,目前相关被诉主体正在走管辖权争议流程,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涉案本金分别为 3 亿元和 6 亿元,贷款方被告分别为杭州都昂贸易有限公司 和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 。
三维汇成在针对杭州都昂、杭州木东的诉讼中,又将潘琦、潘勇和姚国平列为被告,所以,合计11亿元的借款纠纷案件中,刘建民、银帝集团和银帝地产,始终没有被列为被告。
这也是庭审中,各方争议的焦点之一。
被告方中的担保方提出,为案涉借款提供担保的主体范围较广,三维汇成选择起诉部分担保人的行为构成 “选择性追责”,并据此主张其他保证人应在原告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免责任。
而三维汇成解释未起诉部分担保人是 “基于诉讼策略”。但 * ST 天成代理人指出,根据《担保法》规定,连带保证人之间享有追偿权,债权人放弃部分保证人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有权在放弃范围内减免责任。原告未向银帝集团等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其他保证人丧失追偿可能,实质是让少数主体承担全部风险。
被告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在庭审中也同样认为,选择性起诉可能导致责任承担失衡。
在这起贷款局中局里,国城集团的操作最耐人寻味。
贷款事项因建新集团破产重整而起,国城集团介入建新集团重组时,成立仅三个月,但作为建新集团破产重整的操盘方,国城集团既没有出现在贷款方名单中,也没有出现在担保方名单中。
如前文所述,在杭州荷修所涉及的2亿借款中,无论是杭州荷修、提款经办人鲍根青、收款人杭州舞蔻,还是还款利息国城集团的股东方包括吴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迪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迪德投资的控股股东为银帝集团。
本案中的担保方认为,此案实则是国城集团利用杭州荷修作为通道从兰州银行套取借款,并进一步质疑,国城集团不仅为本案实际借款人,同时也可能是本案的潜在债权人。其判断的一个依据是,三维汇成向法院提供的第一组补充证据显示,担保人之一刘建民与兰州银行工作人员梁振宇对话时提到“吴城刚才电话说债权他收了,如果是吴城收了我可以办”,兰州银行的工作人员梁振宇回复道“我们跟所有保证人都是沟通,吴总这边也是说好的,请您谅解”。
虽然目前两次庭审均未涉及对国城集团的质询,但随着案件推进,更多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查阅兰州银行IPO期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发现2020年12月29日,兰州银行联惠支行新增一笔发放给克州亚星的10亿元贷款,借款期限为5年,担保方式包括最高额保证、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质押。
(: 而天眼查数据显示,2020年12月18日、22日,国城集团、上海石沣、建新集团向兰州银行联惠支行提供了股权质押,金额达到了6.43亿元。不过,根据目前查阅的信息,未能将上述股权质押与克州亚星10亿元贷款建立直接关联。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克州亚星是由上海石沣和国城集团设立的企业,上海石沣两任法人代表,都曾是杭州荷修的法人代表。而杭州荷修从兰州银行获得的2亿元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形成了实质坏账,兰州银行却能在同年年底,向关系密切方——克州亚星发放一笔5年期的10亿元贷款,这一行为与银行本该有的审慎审核要求相去甚远。
国城矿业去年12月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显示“长袖善舞”的国城集团实控人吴城已经发起新一轮资本运作。
国城矿业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国城集团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不低于60%的股权。
预案显示,国城实业100%股权的预估值为55亿元,以此估算,国城实业不低于60%股权的预估值为不低于33亿元。
但国城矿业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仅10亿元,而与此同时,国城集团已将拟注入的国城实业100%股权进行了质押,此外,9.2%持股还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这也预示,该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将面临一系列“高难度”的债权债务问题。
时至兰州银行在这11亿贷款中所扮演的角色,仍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ST天成、长征电气等先后向法庭提交申请,请求追加兰州银行金汇支行为本案第三人,这一申请得到了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 2025 年 5 月 30日的庭前会议上,兰州银行金汇支行到庭表示:“本案所涉金融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均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款项已如数发放;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原告诉请依法应得到支持”。
事实上,兰州银行上市后的种种数据,也能从一个侧面印证这家银行的成色。
公开资料显示,2016 年兰州银行便提交了招股书,但直到2021年 12 月 3 日才获得证监会 IPO 批文,2022 年 1 月 17 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全国第 17 家上市城商行。
自 2022 年底至 2024 年底,兰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71%、1.73% 和 1.83%。2025 年 3 月末,兰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 1.81%,居 A 股上市城商行之首。该行在 2024 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同样为 A 股上市城商行最高。
虽然兰州银行今年一季度末的不良率看似轻微缓解,但多个指标却不容乐观,可疑类贷款迁徙率高达95.17%,该数据在2024年末仅为16.01%。同时,损失类贷款占比、规模也在提升。
截至2024年底,关联法人在兰州银行的授信余额为170.81亿元。其中,最大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为29.625亿元,最大单一客户授信余额为20.95亿元。
单看2024年关联方授信余额情况,第二、三、四、五、七、十大股东关联授信余额在当年关联方授信余额总额中占比超90%,但上述六位关联方中,有四位股东持有的兰州银行股权存在不同程度质押、司法冻结。
如第三大股东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00,879,700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中297,4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第五大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78,199,800股股份中,101,2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第六大股东深圳正威有限公司持有245,805,000股股份,全部为质押并被司法冻结状态。
近年来,兰州银行也多次收到监管罚单,兰州银行及其多家分行,均存在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造成损失、EAST数据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此次,三维汇成发起的11亿元的借款纠纷,再次将兰州银行推向前台。
截至发稿时,兰州银行、三维汇成对发去的采访问题未予回应。
当从细碎案情中抽离而俯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到底看到了些什么?
是一笔蹊跷的贷款、一个隐秘的目的、一张复杂的担保网、一次离奇的债权转让、一场选择性诉讼;更重要的,还有一个危险的信号:整个事件暴露出从银行风控、公司治理到信息披露多个环节的严重漏洞。
这起横跨八年、涉及多方上市主体的贷款迷局,清晰勾勒出一条由“壳公司”通道输血、关联担保隐匿风险、特定方接盘美化报表、选择性追责减小损失的完整链条。兰州银行在关键环节的“心知肚明”与风控形同虚设,国城集团作为“隐形操盘手”的深度介入与利益攫取,以及三维汇成作为特定时期“接盘工具”的角色,共同编织了这场资本“局中局”。
该案的背后,是否隐藏对银行信贷规则与审慎经营原则的严重侵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与关联交易监管的刻意规避,对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肆意践踏,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认定。
但市场总是期待制度的篱笆能扎得更紧,让投机者无机可乘,让赌徒无处遁形。